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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一、福建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5月24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5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福建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2014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指取得人事部门用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22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办法和程序

  福建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3)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21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新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后,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下载并填写《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报名表》及《业绩证明》经本人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续考人员和申请增项专业考试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无变更的不需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

  1.新考人员须于2014年1月15日至21日(不含18-19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业绩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报考条件中(一)3的还需提交《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6)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7)所在单位为分公司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所在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在《报名表》上加盖总公司公章。

  2.续考和申请增项专业考试人员报考信息无变化的可在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的,应于2014年1月15日至21日(不含18-19日)持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连同《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采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

  4.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记入个人信用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视情约谈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情节严重的,将列入资质检查红色监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