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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有关问题说明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将继续沿用第三版,可以用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编制说明

  按照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受人事部和建设部委托,组织编写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事部审定通过。考试大纲分“综合大纲”和“专业大纲”两部分。综合大纲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个科目。专业科目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10个专业。

  本大纲适应我国经济形势发展要求,符合实际,突出重点,对一级建造师知识结构提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要求。本大纲既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本大纲中难免有疏漏和错误之处,如有意见,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编码说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对专业、级别以及章、节、目、条用编码的形式表示,编码长度为8位。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位为级别代码,用“1”或“2”表示,“1”表示一级,“2”表示二级。
  ·第二位为专业代码,用字母表示,分别为:

    建筑工程…………A 矿业工程…………G
    公路工程…………B 机电工程…………H
    水利水电工程……F 市政公用工程……K
    综合科目…………Z

  · 第三、四位为章代码,分别用10、20、31、32、33表示。

    “10”——《建设工程工程经济》;
    “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1”——××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
    “42”——××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五位为节代码,用“1~9”表示。
  ·第六、七位为目代码,用“01”~99“表示。
  ·第八位为条代码,用“1~9”表示。

  编码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