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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法规辅导--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制度

三、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制度
㈠管理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特殊行业的管理部门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可,负责对从事本行业工程造价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㈡资质申请与审批
1.资质许可程序
⑴甲级许可程序。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行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⑵乙级许可程序。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从事特殊行业工程造价业务的企业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申报材料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2)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3)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4)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公证书;
5)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8)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9)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第5)、6)项所列材料。
3.新设立企业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乙级资质标准中的前9项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㈢资质证书管理
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㈣资质证书变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㈤撤销和注销资质
1.撤销资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4)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2.撤回资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3.注销资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㈥信用制度
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㈦法律责任
1.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资质许可机关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经营违规的责任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2)违反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3.其他违规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5)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例题:
1.我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中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和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分别不少于( )人。
A.20和10 B.20和8
C.12和8 D.12和6
答案:A
解析:按照我国现行规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2.根据我国现行规定,甲级和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分别不得少于( )人。
A 20和12 B 16和8
C 10和6 D 8和6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根据我国现行规定,甲级和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分别不得少于20和12人。在本考核点,有许多可能人数的地方。例如,甲级和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分别不得少于20和12人;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和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和6 人。
3.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必须满足的资质标准是( )。 A.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B.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C.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D.在申请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答案:C
解析: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乙级资质标准中的前9项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按照乙级资质标准中的前9项核定,只有选项C是该题的正确答案。
4.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申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有关论述中正确的是( )。
A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过程的审核并批准
B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批,然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C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批,然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D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决定,然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答案:D
解析:⑴甲级许可程序。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行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⑵乙级许可程序。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从事特殊行业工程造价业务的企业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资质许可机关予以警告,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其罚款的数额和规定期限分别是( )。
A.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3年
B.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3年
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1年
D.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1年
答案:B
解析: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资质许可机关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6.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在下列给定的工作中,属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的是( )。
A.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B.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
C.建设项目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价款的确定
D.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司法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E.建设项目计价依据的审定
答案:ABCD
解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⑴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⑵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⑶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与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⑷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司法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⑸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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