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四大举措为企业做好服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是加快审批进程,提高办事效率。为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办事的工作效率,为企业节约时间、争取效益,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证发放、施工图审查、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拆迁许可证发放中承诺缩短办事时间,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优化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政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等资质管理。由原来定期批次会审改为小批次会审或逐家会审,符合条件及时申报,缩短审核时间。对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积极协助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与省建设厅、省建管局沟通,开辟绿色通道,力争早日发证、早日开工。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减轻企业负担。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想企业所需、急企业所急,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一是主动为企业做好咨询服务,指导企业申办资质,减少企业市场咨询成本。二是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避免重复验收,减轻企业迎检压力。三是及时、准确采集和发布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引导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注意防范风险。四是在全市范围内互认建筑业企业缴纳的职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诚信企业可申请免交工资支付保证金,以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五是对于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免费为企业做好档案服务。免费为建筑企业举办法律、管理和节能等方面免费讲座10次。严把培训项目关、费用关,防止乱办班、乱收费,减轻企业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三是融服务于管理之中,帮助企业争先创优。将为企业做好服务融于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一是帮助企业加强质量预控,做好工程验收的业务指导,如分户验收、保温节能等验收,确保各项验收手续紧密衔接。二是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造价咨询企业积极引导企业苦练内功,提升企业竞争力。三是促进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联系点制度,研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碰到的困难,为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鼓励企业实行资产重组、联合、兼并,加大扶持和指导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骨干企业经营向多领域混合经营方向发展。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认真落实建筑业税收有关政策规定,解决建筑业重复纳税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四是采取开推介会、论坛会等形式,为企业做好建设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工作,同时积极推荐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营造市场环境。为给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建设局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着力维护市场公正透明的竞争秩序,保护参建各方的合法利益。一是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正确判断市场走势,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电子标书和远程评标,试行网上招标。完善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提前释放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政府工程中探索建立预选承包商制度,实行集中资格审查。三是积极推动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将市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纳入招投标范围。四是把握好行政处罚的度,形成便捷柔性的建设投资环境。五是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制度,做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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