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方式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但是,在邀请招标中,|爱上考试网|招标人有可能故意邀请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其内定中标人的陪衬,搞假招标。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应当对邀请招标的对象所具备的条件作出限定,即: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不少于3家的;而且该法人或其他组织资信良好,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前者是对邀请投标范围的最低度限度的要示,以保证适当程度的竞争性;后者是对投标人资历格和能力的要求,招标人对此还可以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达到这方面的要求 。为了保证邀请招标适当程度的竞争性,除潜在投标人有限外,招标人应邀请尽量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上,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以确保有效的竞争
投标邀请书与招标公告一样,是向作为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发出的关于招标事宜的初步基本文件。为了提高效率和透明度,投标邀请书必须载明必要的招标信息,使供应商或承包商能够确定所招标 的条件是否为他们所接受 ,并了解如何参与投标程序,《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内容,只是最起码的规定 ,因而并不排除招标人增补他认为适宜的其他资料,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收取的任何收费,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货币和方式,招标文件所用的语言,希望或要求供应货物的时间或工程竣工的时间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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