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电开发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风险(一)
前言
对于每一个项目,无论建设方(委托人)还是承包商、设计、监理,都不希望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风险。一个项目通过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的运作,风险有一定的分解和控制,但内部风险总量没有降低。特别是水电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外部条件复杂、技术难度高、野外作业等,更增加了风险发生的机率和复杂性。为避免风险、控制风险、降低损失,项目参加各单位都进行了必要的保险。但保险后,不等于项目风险已降低,实质是风险的转移、分散,仅仅是各方在取得一定收益前提下责任的分配。建设目标是投资方实现按期投产发电(投资得以合理控制),设计、监理、承包商、供货商、银行、保险等能取得收益,实现参与各方共赢的市场经济行为的结果。因此,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风险的控制是参与各方共同关注的、共同重视的工作。各参与单位应结合内部风险管理需求,积极利用外部的、第三方的作用,理顺内外部关系,形成管理合力,避免自然的、客观的或人为的风险因素影响,加强风险过程控制管理,促进项目实施向好的趋势发展,成功实现项目管理。
本文仅对水电开发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风险现象、风险应对措施以及保险进行粗略的探讨,愿能为我们的工作带来一点裨益和启迪。
一、自然客观条件决定了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必要性
对于一个项目来说,自然条件产生的风险是客观的,不因人的意志力为转移。水电项目的单一性、固定性等特点决定水电项目风险自身的特点。流域开发过程中电站的规划,装机容量、坝址、枢纽布置等都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年径流量、水位落差、河床稳定性、覆盖层、泥沙含量、有机物含量、水体形态、地质构造、地震活动、水能梯度分布、地形地貌以及移民、厂矿、铁路、村镇、风景区、地质公园、当地民族文化设施、景观等都是客观影响电站建设的自然因素。在满足功能条件下,自然因子的不利程度成为项目经济指标优劣的重要影响因素。比如大渡河上的瀑布沟水电站、大岗山水电站、猴子岩水电站外部自然条件制约程度相对较低,地理位置适中,经济指标较好;深溪沟水电站、金川水电站、双江口水电站等受自然因素影响,单位千瓦投资就略显偏高,影响了项目的经济指标,增加了项目未来实施建设和运营的风险度。但是作为流域公司的战略目标、任务和面临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的需要,开发是必要的,不能因为项目之间的横向差异而忽视行业发展、市场的需求,忽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求。只是项目自然条件、客观条件的固有性、制约性造成了项目风险的差异性,也许我们实施项目的指标差了一点、风险可能偏大了一点,但通过做工作、“后天”努力,弥补项目的“自然缺陷”或“先天不足”,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还是可能的。这就需要在项目可研、项目评估、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大量的、艰苦的、细致的研究、分析、管理工作,降低项目自然的不利因素,避免人为、主观制约因素的产生,减少社会、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影响,在过程管理中引入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合理运用保险等技术手段,提高项目竞争力。特别应该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重视风险的发生、预测,合理地处理风险与保险的关系,促使项目健康、良性发展,因为此阶段是项目产品的形成阶段,是设计蓝图变为现实阶段,内外环境影响的因素更明显、更具体、更实在。
二、重视建设实施阶段的风险现象是项目管理成功的关键
建设实施阶段项目管理风险内、外环境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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