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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习指导:IZ30112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IZ301126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例题: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 ),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A. 加固 B.维修 C.返工 D.重建 E.更换
答案:BCE。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是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重要措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对该项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例题: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B.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该工程的实际使用年限
C.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D.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E.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答案:ACD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保修范围。
例题: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 )起计算。
A.工程竣工 B.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c.投入使用 D.合同约定
答案:B。
例题:因( )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保修范围。
A.无法检测 B.使用不当 C.第三方 D.竣工后行为 E.不可抗力
答案:BCE。
(2)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但当问题较严重复杂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只要是在保修范围内,均先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不得推诿扯皮。对于保修费用,则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例题: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保修费用,则由( )承担。
A.质量缺陷的责任方 B.施工单位 C.建设单位 D.修理方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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