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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07造价师报名6.25日止

  皖人办发〔2007〕64号

  关于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至21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为: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按规定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档案号是考生在该项考试中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存好准考证并记住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名时使用。凡变更报考专业、级别的,不论原报考专业、级别通过与否,都须以新考生身份报考,并在报名时向相关报名机构提交书面说明。

  三、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报名时间与办法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25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 填写《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采用现场摄像或扫描照片方法的市可不交),办理报名手续。续考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上年度准考证并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累计,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各市人事、建设部门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使用PTMIS系统录入报考信息,于7月5日前通过网络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按《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的要求录入报考信息,于2007年6月29日将报考信息软盘、《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届时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凡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各市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可于考前一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也可由考生个人于10月1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此项考试费用按每人每科67元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各市按每人每科10元提留,余款于6月29日前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6月29日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全额上缴。

  七、教材和培训

  教材征订工作由省建设厅按照“考培分开”和考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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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有效身份证件仅限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护照。因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应同时持本人户口本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机打户籍证明(须加盖户籍专用章)方可入场考试。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监考守则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明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考试各环节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

     3.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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