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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09年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审查意见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厅对韩子平等第十一批958人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1、我厅未委托任何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2、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查情况有疑义的,可在2009年1月12日至1月21日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陈述,逾期不予受理。

  3.审批通过注册人员可在公示期满后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领取手续。(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3楼 029-87241792 029-87283010)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9楼66号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邮 编:710004 联系电话:029-87292026

  附件:关于对韩子平等958人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审查意见.xls

二00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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