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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有哪些?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二)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三)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四)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另外,2018年2月6日财政部发布的《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中第二条: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条件,但具有中国资产评估师、中国税务师、中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以下简称其他专业资格合伙人):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

(二)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取得上述职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从事与该资格相关的工作;

(五)在境内有稳定住所,每年在境内居留不少于6个月,且最近连续居留已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