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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0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惠州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3科”)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1科”):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用A4纸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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